上海本市常住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的工作人员
4、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如该往来港澳通行证已遗失,应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声明作废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需提交身份证)
(1)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分局、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2)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周一~~周六 9:00~17:00
▲华侨、军人须在民生路1500号办理
10个工作日
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项
1、证件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的
2、证件有效期短于将要签发的签注有效期的
3、证件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4、证件被损坏或出现质量不合格的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4、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i.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ii.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iii.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iv.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的工作人员
5、同时申请签注的,还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需提交身份证)
上海户籍到: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周一~~周六 9:00~17:00
7个工作日
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项
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分局、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部分办理地点:浙大路35号(西湖公安分局大门旁)
办理时间: 周一~~周六 8:30-12:00 14:00-17:00
咨询电话: 0571-87280185
监督电话: 0571-87280536/87280602
网上办事地址:http://www.hzcrj.gov.cn
★苏州户籍
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 9:0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 0512-68661471
监督电话: 0512-65221651-20090
网上办事地址:http://www.gacrj.sz.js.cn
★无锡户籍
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地点:无锡市崇宁路56号
办理时间: 周一~~周六 9:00-11:30 14:00-17:00
咨询电话: 0510-82706842
网上办事地址:http://ga.wuxi.gov.cn
★合肥户籍
合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地点:合肥市霍邱路6号(合肥市四十五中北50米)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8:30-12:30 14:30-17:00
咨询电话: 0551-2624550
监督电话: 0551-2695608、2695627
网上办事地址:http://www.hef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