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充协议是对旅游行程单中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遊者到达旅遊目的地后自愿參加以下相关自费项目及进以下购物店的书面约定.
一:自费项目(允许导游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做推荐,自愿参加) |
城市 |
自费项目内容 |
费用 |
时长 |
备注 |
哈尔滨 |
室内冰灯 |
160元/人 |
约45分钟 |
含门票、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费 |
漠河 |
漠河特色北极演出➕界江游船+鄂伦春风情园➕赠送北极沙洲 |
200元/人 |
约120分钟 |
含门票、讲解费、服务费、车费 |
满洲里 |
满洲里夜游+俄罗斯歌舞表演+蒙古牧户家访 |
280元/人 |
各约50分钟 |
含门票、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费(夜游无门票) |
长白山 |
民俗风情文化园 |
98元/人 |
60分钟 |
含门票、导游服务费 |
沈阳 |
东北二人转 |
100-180元/人 |
约120分钟 |
含门票、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费 |
★温馨提示:因游客各自身体状况不一,故景区索道、电瓶车等交通工具及景区内娱乐活动我社不做统一安排,请各位游客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注意安全。 |
自费项目说明
1. 上述安排是为了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游客自愿选择
2. 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約定最低参加人数的要求,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 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情,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 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注意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 ,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 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购物场所(游客一经签署本协议,则视为此行程必须包含的项目,不得离团) |
大类 |
店铺简介(主要商品种类,特色) |
停留时间 |
备注 |
老街俄罗斯工艺品商场 |
俄罗斯工艺品、特产 |
40分钟 |
哈尔滨 |
漠河山产品店 |
漠河特产 |
40分钟 |
漠河 |
内蒙特色店 |
特色工艺品店 |
40分钟 |
呼伦贝尔 |
东北土特产 |
长白山土产 |
40分钟 |
长白山 |
沈阳土产 |
沈阳特色土产 |
40分钟 |
沈阳 |
三、特别提醒
1、购物场所出卖的物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甲方应谨慎选择购买,购物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如甲方购买的物品经权威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甲方办理退换货。
2、向当地公众开放服务的大中型综合百货商店、商业街等,不属于旅行社指定或推荐的具体购物场所,旅行社不负责办理退换货,甲方应保持慎重并根据自身需要购物。
四、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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